我的房東想要趕我走。他們可以將我鎖在家門外嗎?
房東鎖住房客(租客)、搬走房客的物品、切斷公用設施(如水或電)或拆除室外門窗以迫使房客離開是違法的。
當房東想要驅逐租客時,房東必須通過法院驅逐程序。在法院驅逐程序結束之前,租客可以留在家中。
如果租客在驅逐案件中敗訴,治安官將會到租客家中貼上「遷出通知」(Notice to Vacate)。這份通知書會給租客至少 5 天的時間搬出。如果租客在 「搬出通知 」上的日期前仍未搬出,治安官將再次登門,將租客鎖在屋外。
如果您的房東非法將您鎖在家門外、切斷您的水電供應、拆除門窗或拿走您的財物,以便在法院驅逐程序結束前將您驅逐出屋,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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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給警察,請求協助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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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控告房東非法鎖門,並請求法官命令房東讓您回到家中、歸還您的物品或重新打開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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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還可以命令您的房東賠償您因被鎖住而造成的金錢損失,並在您被鎖住的時間內每天向您支付最多 100 美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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