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不給我 CalWORKs 福利。

縣政府可能會說您無法獲得 CalWORKs 福利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些原因是您的收入過高、您擁有太多財產、您沒有子女的監護權或您沒有向縣政府提交文件。

縣政府必須給您一份書面通知,告訴您縣政府認為您不能獲得 CalWORKs 以及原因。如果您認為縣政府的看法不對,您可以上訴,並由獨立聽證官審理您的案件。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您有 90 天的時間對縣政府的決定提出上訴。如果您有很好的理由可以延遲上訴,您可以在書面通知日期後的 180 天內提出上訴。

如果縣政府不讓您申請或不給您福利,但沒有給您書面通知,您仍然可以上訴。如果您的通知不符合法律要求,例如未說明理 由或不是以您的主要語言發出,即使在那之後您仍可上訴。

一旦您提出上訴,將安排聽證會,讓您有機會說明您認為自己符合 CalWORKs 資格的原因,並由聽證官決定縣 政府的決定是對是錯。如果聽證官判定您是對的,聽證官可以命令縣政府向您支付福利或重新考慮您的申請。

下載我們的州聽證提示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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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查看書面通知背面有關如何上訴的說明。您也可以在州聽證處提出線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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