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看醫生,但我的計劃說我必須等待。

根據法律規定,大多數健康保險計劃都必須允許病人在指定的時間內看醫生。以下是基本規定:

  • 非緊急醫生預約 - 10 個工作天內

  • 非緊急專科預約 - 15 個工作天內

  • 非緊急心理健康預約 - 10 個工作天內

  • 緊急護理預約(無需計劃事先授權)- 48 小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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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健康計劃是由管理式保健部(DMHC) 監管,您可以線上或致電 1-888-466-2219提出申訴。DMHC 可以強制計劃為您安排較早的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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