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不給我 CalFresh(食品券)福利。

縣政府可能會說您無法獲得 CalFresh 福利的原因有很多(CalFresh 以前稱為「糧食券」)。(有些原因可能是您的收入太高或您沒有向縣政府提交文件。

縣政府必須給您一份書面通知,告訴您縣政府認為您不符合領取 CalFresh 的資格,以及您不符合資格的原因。如果您認為縣政府有錯,您可以上訴,並由獨立聽證官審理您的個案。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您有 90 天的時間提出上訴。如果您有很好的理由可以遲提出上訴,您可以在書面通知日期後的 180 天內提出上訴。 如果您的通知不符合法律要求,例如未說明理 由或未使用您的主要語言,您可以在 90 天後上訴。

如果縣政府不讓您申請或不給您福利,但沒有給您書面通知,您仍然可以上訴。

一旦您提出上訴,將安排聽證會,讓您有機會說明您認為自己符合資格的原因,並由聽證官決定縣 政府的決定是對是錯。如果聽證官判定您是對的,聽證官可以命令縣政府向您支付福利或再次考慮您的 CalFresh 申請。

州聽證提示資料便覽

More Info

您可以在LSNC CalFresh 指南中瞭解有關您權利的更多資訊。通知書背面會告訴您如何上訴。您也可以 上訴個案管理系統 (Appeals Case Management System, ACMS) 網站 提出線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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