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拒絕參加失業保險。
您可能被拒絕失業保險有幾個原因。 如果您工作的時間不夠長,如果就業發展部 (EDD) 說您沒有核實身份,如果您辭職但沒有充分的理由,或者如果您的雇主說您辭職或被解雇是因為您做了 EDD 認為是 「不當行為」,那麼就業發展部 (EDD) 可能不批准您的失業申請。
根據失業規則,不當行為是指不被允許且傷害您雇主的行為。大多數不會傷害您雇主的錯誤都不屬於不當行為。
如果 EDD 拒絕您的失業申索,它必須給您一份書面通知,說明您的申索被拒絕的原因。 您有權上訴,並在獨立的聽證官面前進行公平的聽證。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您有 30 天的時間提出上訴。 您需要在書面通知發出 30 天後才有充分理由提出上訴。
一旦您提出上訴,將安排聽證會,讓您有機會解釋您認為自己符合失業資格的原因,並由聽證官法官決定 EDD 是對還是錯。您可以在MyAppeal 獲得有關您上訴的資訊。 如果法官判定您是對的,聽證官可能會命令 EDD 向您支付失業福利。
如果您想要免費的法律資訊或建議、
Disclaimer: None of the information or links provided at this site are legal ad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