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IEP?
IEP 是個人化教育計畫。IEP 是在發現兒童符合特殊教育資格時的首次會議上制定的,並且必須由兒童的 IEP 小組每年至少審核一次。IEP 小組必須包括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及有權對兒童的 IEP 作出決定的學校行政人員。校區必須向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寄送書面 IEP 會議通知,告知他們校區將舉行 IEP 團隊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如果家長或監護人在預定日期和時間無法出席,可要求另訂日期。如果家長講英語以外的語言,校區必須提供傳譯員。
在 IEP 會議上,小組會討論您孩子的長處和需要關注的地方、正式和非正式的評估、目前的表現水 平、目標、課堂內外的調適、課程修改或協助您孩子的專門教學、可能適合滿足您孩子需要的安置, 以及幫助您孩子從教育中獲益的支援或相關服務。支援或相關服務包括語言病理和聽力服務、心理服務、物理和職業治療、娛樂、社會工作服務、諮詢服務、定向和移動服務、醫療服務、手語、心理治療、一對一教學輔助、交通、家長諮詢和訓練、適應性體育教育、特別設計的職業教育和職業發展、口譯服務,以及為視力和聽力障礙兒童提供的專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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