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聽證會中代表自己:成功秘訣

您的權利

您有權

  • 在縣政府以任何方式更改您的福利之前,收到書面行動通知。
  • 在您認為您的個案有問題時要求聽證,即使您沒有收到通知。這包括 Welfare-to-Work。

如何獲得州聽證會

您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要求公平聽證:

  • 填寫任何訴訟通知的背面。簡要說明您要求聽證的原因。(例如:「我認為我的 CalFresh 福利是錯的」)。
  • 撥免付費電話 (800) 952-5253 要求州聽訊。
  • 不要拖延!如果免費電話無法接通,請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
  • 要求就您不同意的任何新通知召開聽證會,即使您正在等待就先前的問題召開聽證會。
  • 將您的請求傳真至 (916) 651-5210。
  • 線上申請聽證會,網址是https://acms.dss.ca.gov/acms/page.request.do?page=public.intakeForm

請務必列出您有問題的每個計劃,以及您想在聽證會上談論的問題。

準時提出!

只有準時提出申請,您才能參加聽證會。通知上會說明您有多少時間。對於州公平聽證會,遲交的 「好理由 」是有限的。要求聽證,並就遲交申請尋求法律建議。

(要求有關一般補助 (GA) 和有關托兒問題的聽審的時間可能會短得多,所以不要拖延!)。

聯繫縣上訴官

上訴官可以

  • 告訴您縣的立場。
  • 告訴您縣是否可以與您和解。
  • 安排您查看您的檔案。
  • 在聽證會前兩天給您一份縣政府的書面立場聲明。

請記住,上訴官是為縣工作,而不是為您工作。

審閱您的檔案

在您的檔案中查看有關您具體問題的文件。上訴官可向您展示檔案是如何組織的。要求列印您想要複印的內容。是否有文件遺失?如果您的論據是您沒有收到通知或書面指示,這可能會對您有所幫助。

和解問題

  • 有條件退出:這是指縣政府同意採取行動來解決您的案件。作為交換,您同意放棄聽訊。
  • 我應該和解嗎?如果郡政府給了您想要的東西,答案是「是」。如果您不確定這是否公平,請看看您當地的法律援助計劃是否有人可以審核和解條款。不確定?您應該繼續您的聽訊。
  • 我是否應該撤訴?撤銷」是指縣希望您撤銷聽審,而他們不為您做任何事情。即使上訴官不同意您的意見,您也有權要求行政法官 (ALJ) 裁決您的案件。上訴官可能是錯的。如果您撤回聽訊,您可能會失去再次提出問題的權利。

延期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您可以要求延遲聽審

  • 縣政府的立場聲明在聽證會前兩個工作天尚未準備就緒。
  • 有充分理由,例如您生病或您的證人不能在該日到場。

若要延遲聽證會,請撥打免費電話 (800) 743-8525。他們需要您在州政府寄來的信件上所列的「聽證號碼」。

準備您的聲明

  • 寫一份您想說的話的簡短摘要。
  • 列出您要提交的證據。(並將文件帶到聽證會現場!)。
  • 安排證人出席聽訊,或簽署您希望作為證據一部分的聲明。
  • 練習!複習您想在聽證會上說的每一句話。

聽訊提示

  • 使您的聽證請求簡單。只需說 「我不同意......」,並列出縣所採取的行動。例如"我不同意多付的款項」或「我不同意削減我的福利」。
  • 保留您的通知原件。寄送通知的副本,而非正本。
  • 除非您希望停止您的補助,否則請勿勾選「立即削減您的福利」方塊。
  • 在聽證會有結果之前獲得援助金。如果您在訴訟發生之前要求聽訊,您的補助金將保持不變,直到您收到聽訊決定為止。(您應該在縣政府收到您的聽訊請求後的五個工作天內拿到全額的補助金)。在等待聽訊期間,您也可以獲得托兒服務,但不能獲得其他支援性服務。
  • 如果您獲得「等待支付的援助金」,但失去州聽證會,您可能多付了援助金。請與法律權益維護者討論,以幫助決定您是否需要「待定援助金」。
  • 詢問問題並獲得規則。請縣政府向您出示他們所說的支持其立場的規則或文件。確保您瞭解任何和解文件。如果您認為縣政府沒有很好地解釋他們的行動,您可以要求不同的和解措辭(稱為 「有條件退出」)。
  • 請勿簽署「撤回」。撤回或駁回您的聽審請求意味著您將不會有聽審。這並非和解。在這樣做之前,請向您當地的法律援助計劃尋求法律建議。
  • 錯過了聽證會?您必須在聽訊後 10 天內致電 (800) 743-8525,告訴他們您有充分理由(稱為「充分理由」)錯過聽訊的原因。

緊急聽訊

如果您因為緊急情況而需要更快舉行聽訊,您可以要求「加急聽訊」。

  • 通常需要 4-6 週才能取得聽訊;加急聽訊會在 10 個營業日內舉行。
  • 您可以就拒絕「加急 CalFresh」福利(以前稱為「糧食券」)、CalWORKs「急需」福利、「無家可歸者援助」或任何其他緊急事項申請加急聽訊。(如果您在聽證決定前獲得援助,則不屬於緊急事項)。
  • 您可能需要透過電話進行聽證。您可以按照正常日程安排親自出席聽證會。
  • 您會在五個工作天內收到聽力決定。
  • 致電 (800) 952-5253,告訴接線生您需要「加急」聽證。

「遲交上訴的 」好理由

對於州立聽訊,您可能被允許舉行聽訊,即使您要求
對於州聽訊,即使您在通知日期後 90 天以上才要求聽訊,也可能允許您進行聽訊。您必須有「好的理由」。好理由是一個真正重要且令人信服的理由。您的好理由需要是您無法控制的事情。州政府會考慮延遲的時間長短,以及您為準時要求聽證所做的努力。您需要在通知日期後的 180 天內提出充分理由。

聽訊中會發生什麼?

州行政法官會舉行聽訊。在聽證會上 ...

  • 您有權查看縣政府對其立場的書面聲明。您必須能在聽證會前 48 小時拿到書面聲明。如果縣政府沒有提供,您可以延遲聽證會。
  • 您可以請一位代表(法律或社區權益維護者、朋友等)協助出席聽訊。
  • 您可以向郡政府或任何證人提問。
  • 如果您在英語方面需要幫助,您可以得到免費的傳譯員。

如果我輸了怎麼辦?

如果您在州公平聽訊中敗訴,您可在判決之日起一年內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行政申訴

如果您的問題涉及公民權利或工作條件,您也可以提出行政申訴。這會開始進行調查。請撥打免費電話:

If you need legal help, contact Legal Services of Northern California.